新沂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、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审查把关作用,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“画像”,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、廉洁关、作风关和形象关。
该市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回复流程,制定《关于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。同时,强化信访室、党风政风监督室、案件监督管理室、案件审理室、镇(街道)纪(工)委间的联动协同,建立会商机制,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综合“会诊”、层层把关,细致分析廉政风险,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。
“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仅仅关系到干部个人的廉政情况,还直接影响选人用人的风气。我们要切实担负起职责,向组织提供真实、全面、准确的党风廉政意见,把好回复关口,不让‘带病’干部蒙混过关。”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(张于扬)